发布日期:2024-08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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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“科技兴蒙”行动,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,2022年,内蒙古设立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。截至2024年,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该项经费4.5亿元,用于支持自治区直属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工作。
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向包括: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;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;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;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;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、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,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。
经过连续3年的资金支持,自治区直属高校的科研经费得到明显增加,获得科研经费支持的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实现较快增长,助推一大批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及时启动,并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下一步,自治区财政厅将落实好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,修订完善《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》,改进经费管理机制,加大资金支持力度,持续稳定支持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展科学研究,助力自治区科技“突围”工程顺利实施。(刘晓琨)